正始石经残块 曹魏正始年间
高75.4厘米,宽50厘米
洛阳偃师佃庄镇朱圪垱村太学遗址出土
洛阳偃师佃庄镇朱圪垱村太学遗址出土
1922年,偃师市佃庄镇朱圪当村一村民在棉花田里发现了一块巨大残碑,后卖给古董商,为搬运方便,将其一分为二,洛阳博物馆藏此残块应为其中之一。石经残块由小篆、古篆、隶书一字三体刻写,内容为《尚书》《春秋》及部分《左传》,称为“正始石经”或“三体石经”。石经是古时由国家出资、调配人员刻制的官本教科书,它将儒家的经典著作刻在石碑上,公之于众,以达到正本清源、避免错讹的目的。正始石经是继东汉熹平石经后建立的第二部石经。
曹魏文帝兴太学,正始二年(公元241年)以弘儒训、重儒教为目的,在太学刻立石经28块,用古篆、小篆与隶书三种书体刻写。正始石经是中国古代最高学府太学的教科书,是中国官刻儒家石经中唯一一部用三种字体书写的。洛阳博物馆保存的石经残块,是我国现存为数不多的残块之一,无论对经学还是古文字的研究,都具有重要价值。
白玉杯 曹魏正始八年
口径5厘米,高13厘米
1956年洛阳涧西M2035出土
玉杯呈圆筒形,直口,平沿,深直腹,圜底,圈足。以纯白和田玉制成,玉质莹润细腻,杯壁厚薄均匀,是曹魏时期一件难得的玉器。
这件玉杯于1956年出土于洛阳曹魏时期的一座墓葬中。墓葬虽被盗扰,但白玉杯幸存。在该墓出土的铁帷帐架上有“正始八年”的纪年铭文,可知此墓年代约为公元247年。
由于汉末中原战乱频繁,出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惨象,高坟大冢惨遭盗掘。曹魏建立政权后,统治者主张薄葬,汉代帝王诸侯流行的玉衣葬俗也被明令禁止。墓葬出土随葬品精美者不多,这件白玉杯实属难得的佳作。由于墓主身份未能知晓,白玉杯的来源也尚不明确,结合墓中出土的铁帷帐架来看,可以肯定的是墓主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白玉杯应属个人珍藏或是赏赐之物。
如此器形的玉杯在秦代和西汉早期已有发现,二者杯身遍布纹饰,玉质杂色。玉容器的制作非常费时费力,洛阳出土的这件曹魏白玉杯切割规整,通体光素无纹,给人以完美无暇之感。玉杯作为墓主的陪葬品,定是生前珍爱之物。《礼记》云:“君子比德于玉”,白玉杯给后人留下对墓主身份的无限遐想。
三彩灯 唐代
高45.5厘米,口径9.6厘米,底径22.4厘米
1987年洛阳市吉利区唐墓出土
三彩灯由座、柄、盏三部分组成。盏分盏碗及荷花式盏托,托下有短榫与柄插合。竹节状柄上细下粗,中部为仰、覆莲花装饰,柄饰多周连续小圆圈纹,并以凹弦纹相夹。座为覆碗形,与柄连接处贴塑一周双贝纹,座上间隔贴塑兽面及力士各三个。此灯通体施釉,以黄、绿、白色为主,灯盏与底座釉料形成珍珠斑纹,这是洛阳出土唐三彩器物的常见装饰效果。三彩灯是现存同类作品中造型最独特、装饰最华美者。莲花灯盏及座上的力士装饰,透露出这件三彩灯与佛教千丝万缕的联系。
唐三彩是一种在单色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色釉陶制品。“三彩”并不专指三种颜色,目前发现的唐三彩有黄、绿、白、褐、红、蓝、黑等颜色。唐代两京(长安与洛阳)地区为唐三彩的主要发现地,洛阳三彩尤以釉色润泽、装饰讲究著称。洛阳三彩主要流行于盛唐时期,多为随葬品,在贵族、等级较高的墓葬中盛极一时。
木雕葫芦龛翡翠观音 清代
龛高75厘米,像高22厘米
葫芦是道家法器和民间吉祥之物,因其多籽,蕴含多子多福之意,且谐音又象征福禄,常作吉祥装饰元素之用。这件佛教陈设用具将观音、莲花、葫芦并用,佛道合流,寓意深刻,是中国佛教造像世俗化的表现。
小型佛龛以木、石、银、铜为多,作供佛陈设之用。有圆形、方形、殿堂形等,葫芦形实属少见。木质佛龛又以紫檀木为上。檀,梵语意布施,因其生长期长,木质坚硬,香气永恒,避邪祛病,故又称圣檀。
金带饰 唐代
最大组件长4厘米,宽3.4厘米,最小组件长1.8厘米,宽1.1厘米
1984年洛阳宜阳县高村乡王沟村出土
带饰由扣、銙、环等饰件组成,整套22件,纯金制成。錾刻云纹、花瓣纹,还有一鱼形饰件。此物应为唐人腰带装饰,制作异常精美,透露出唐代贵族服饰的华丽。
带饰基本组件为“銙”,意为缀在腰带上的装饰,据《新唐书•舆服志》记载,唐高祖时规定“一品、二品銙以金,六品以上以犀,九品以上以银,庶人以铁”,足见此金带饰主人身份的高贵。除了材质,件数也是区分等级的标志:“紫为三品之服,金玉带銙十三;绯为四品之服,金带銙十一;浅绯为五品之服,金带銙十;深绿为六品之服,浅绿为七品之服,皆银带銙九;深青为八品之服,浅青为九品之服,皆鍮石带銙八;黄为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铜铁带銙七。”腰带上的装饰物材料越珍贵、数量越多,代表官级越高……
(本文作者供职于洛阳博物馆陈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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