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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宝斋出版社

中国文化书法的复兴之价值意义(上)

时间:2019-07-22 09:42:12 来源:《荣宝斋》2018年04月刊 作者:孙月沐   0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中国书法、中国书法文化,特别是以文化书法为基石、为根本的,以文人书法为大背景、主色调、总基调,为主体的中国文化书法、中国书法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关于文化书法,不少论者曾有讨论,演绎、解说或嫌吉光片羽,或有不着要领之处,当然,其中的闪光点十分重要,堪作参鉴。而本文则聚焦两个“核心”并展开讨论:其一,文化书法滥觞于文人书法、归流于文人书法,文人书法是文化书法的核心所在;其二,以文人书法为核心的文化书法,是中国书法文化的核心和根本价值所在,是中国书法成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当下对内有力发展繁荣中国书法、对外有力推进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核心和根本价值所在。



东汉 张迁碑 局部

  梁启超、林语堂等文化通家在近百年前对中国书法就有明确的价值判断。梁启超说:“美术,世界所公认的为图画、雕刻、建筑三种。中国于这三种之外,还有一种,就是写字”,这里的“写字”即“书法”。林语堂在《吾国吾民》一书中说:“书法提供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通过书法,中国的学者训练了自己对各种美质的欣赏力……书法艺术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套术语,我们可以把这些术语所代表的观念看作是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在书法上,也许只有在书法上,我们才能够看到中国人艺术心灵的极致。”近百年后,我们也许更能真切地体会和坚定认同梁、林二位先生的这些价值判断,因为我们又有了近百年的书法实践和书法理论探索,更加明晰了书法的价值所在;同时,随着书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深入,包括书法业界、书法理论研究界、文化界,也在发出更深刻的诘问:什么是中国书法精神?什么是中国书法文化?进而诘问:何谓文化书法?文化书法价值何在?


三国 锺繇 宣示表

  而在百年前,与梁启超齐名并称的康有为,在其著名书法论著《广艺舟双楫》中,明确提出了尊碑、抑帖、“卑唐”等主张。他与其他先后几位书家、书法研究家如清代傅山等一起,推动形成一种言必称碑、逢碑必从,进而形成了一种崇“碑学”抑“帖学”、厚“古”薄“今”,特别是鄙薄唐代以来的主流书法实践的思潮。流风所及,直至当下。在碑与帖、文士与民间等重大问题上,书法界仍然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模糊、混乱,甚至形成是非颠倒的语境。我们认为,是到了坐下来冷静客观地研究乃至拨乱反正,还中国书法历史本来面目的时候了。

一 中国书法本质特征与根本精神:文人书法、文化书法及由此产生的中国书法文化和文明,是中国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书法,朴素而神奇,平凡而伟大,是中华民族对于人类文明的伟大贡献。说其平凡、朴素,是因为汉字同其他文字一样,起着记载人类语言的实用功能,在人类发展史上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说其神秘、伟大,是因为中国特有的方块字的书写中,产生了独特的中国书法艺术。这一点,已为业界普遍认同,其音指、意指合一,其图像、音像合一,其毛笔、墨、宣纸的特别,其多方向、多形态的笔画特征,种种成就了中国书法的艺术生成和艺术发展。这是其他各种文字难以企及也无法比拟的,以至于“书法”一词已经成了“中国书法”的专属称谓。这也是中国书法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受当今世界承认、看重并喜爱的原因。换言之,无汉字不书法。汉字,从出生那天起,应用中就具有了天然的“文”的禀赋与特色、特征、特性,就具有了文之纹饰与文饰,以及文之文学、文艺、文化的秉性。不仅如些,除以上形式载体的禀赋而外,还有载体承载的内容,同样神奇地使字与文紧密相连,这就是汉文言的“文”与“言”的一致与分离。文言文,在书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直至今天,我们看到的大多书法作品,都以文言内容为主。而文言的典雅、凝练、文化味,其表情达意的既简洁明快又意蕴丰富,既确定凿实又有着足够的甚至广袤的想象空间,这些都搭设了中国书法走向独特而伟大的书法艺术的津梁。



东晋 王羲之 二谢帖

  正缘汉字、“汉书”即中国书法的上述禀赋与神奇,因而,在几千年中华文明发展史上,一直受到官方的高度重视。“礼、乐、射、御、书、数”,古之六艺,“书”赫然其中,尽管有一个缓慢的从“汉字”到“汉书”的过程,但在发展中已十分明确地从官方意识形态和主流价值体系建设角度,奠定了书法、书艺的重要位置,逾几千年未泯。如官方记载的仓颉造字到秦之丞相李斯书碑,前者也许还是在说“字”而后者则直指“书法”。自此,皇家书法,皇家书艺,皇家书法选才,皇家品评书法,形成了中国书法史上的不可忽视、应当高度重视的一脉。汉唐盛世也好,衰季末世也罢,一票帝皇贵胄玩书法、学书法,直至迷书法、爱书法,代不乏人,甚至出现了宋徽宗赵佶创造“瘦金体”这样的重大皇家书法实践、书艺创新,出现了唐太宗以及有清一朝多位皇帝这样的皇室收藏大家、编纂出版大家,出现了康熙皇帝这样的批量生产书法作品的皇上,出现了以书法取仕的制度安排。这当然是最重要的、最不应无视的导向。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名句谓:“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书法亦如是。其中对于中国书法的一个最为直接的导向、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他们不仅创作书法,还研究书法、引导书法趣味指向,不仅重字、重书,还重其“义”“理”“意”“趣”“味”,重视书法承载的或显性或隐性、或标明或喻指的字外、书外意蕴。指出这一点非常重要,即,在官方那里,书法是和教化、统治、社会管理、民心民情民意导引等连在一起的;同时,皇家、官方重书法,重书法之艺、之术,不管他们有心还是无意、自觉还是不自觉,都会直接影响到当时的文化建设和文化社会风尚养成,也是毫无疑义的。
  就书法来说,从写、刻到技、艺、法,从来都深深烙着“文”的印记,换言之,它一直有着与生俱来的高门槛,具有“文”“雅”“贵”即当下俗称的“高大上”的属性。因此,必须明确的是,书法是中国传统的精英教育制度的产物,这是无须避讳的,正如以英法为代表的欧洲的贵族、绅士、淑女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贡献一样,唯物去看,就不会大惊小怪,不必以庸俗社会学律之。



唐 欧阳询 卜商读书帖

  书法之“文”,首先表现在载体的掌握。识字是书法的最初始的基本条件,而“识字断文”恰是长期中国历史社会区别文野的一个标志。只有能“识”,而后才有能“书”,而后才有能“文”。从书法角度说,扫盲不仅是扫“字盲”,更要扫“书盲”“艺盲”,更重要的是要扫“文盲”、文化之盲。从书法角度说,指出这一条可能比较残酷,即书法这玩意,严格说来,总体说来,从来不是乡野白丁的事情。
  这就说到文士。文士,是书法的主体力量,骨干、中坚力量,纵向看横向看都是。若从这个角度说,书法有“民间”吗?或者说,有“底层”吗?有“群众、大众创造”吗?真的值得认真地、科学地、实事求是地考察并结论。如前所述,官府层面,用的书法人士肯定是文士,史上多有关于“史官作册”“书吏”“书科”的记载。这一点,一部书法史记录得一目了然。李斯、“锺张”“二王”“颜欧柳赵”“苏黄米蔡”,如此等等,哪个不是官身?哪个不是文士甚至大文学家、文艺家?即如郑燮,即如徐渭,即如傅山、金农,有的真的是七品芝麻官,有的干脆终身未仕布衣至老,但他们都是清一色的文人、文士。
  高门槛、高文化、高素养、专业化、身份感,无汉字不书法,无文人不书法,无文化不书法,这些关键词和重要判断,构成中国书法的核心成分。一部中国书法史,就是建立在文人书法基础之上的文化书法史。这,正是本文要反复强调并明确的。
  这里要特别多说说高文化与高素养。考诸书法史和书法批评史,有一条主线,那便是书法与文人,那便是书法体现的人文精神所主导与濡染其中的艺术精神。这一精神十分强调载道言志、表情达意的载体功能,十分强调作者的“书卷气”,即文化和知识储备、文化感觉和文化情怀,十分强调书法作者的人品、人格,强调学养、教养、素养,强调书学、书品与人格挂钩,“书为心画”,强调“作字先作人”。因此,高高标举颜真卿等“大忠大义”者,而对赵孟頫、王铎等“贰臣”之类行为“污迹”者每有贬、砭,乃至责之甚苛。同时,更重要的,如果说,关于将政治理想、官方意识形态与书法直接对应,是一些儒学儒家书家、书法批评家所特别强调外,而关于学养、素养之于书法,恰是史上各家各说、各门各派几乎都不同程度地认同的,只不过有时格外注意结合书艺、书道、书法创作规律本身罢了。历史上关于这方面的的记载甚多,兹不一一。而这里仅以一般认为“文人书法”的代表人物苏轼为例,他和黄庭坚实在是学养派、素质派,“苏轼很关注书写者的学养、人格精神之于书法品格的重要性。此一议题也是文人书法精神的核心内容。”其实,这也是本文所说的文化书法的核心内容。

二 文化书法的一脉双流:中国书法文化的体系价值与文化特征,是书法长盛不衰、泽被绵延的优势所在



唐 张旭 古诗四帖 局部

  客观考察,中国书法之所以源远流长、长盛不竭,是与中华文化从未“断流”相一致的。历史上,书法从来具有其相对准确且稳固的性质特征、根本精神、功能定位。无论从汉字发展还是书法延续的角度看,都是如此。一是以书帖临习和师承为手段的学习方式,二是以文人书法为大统的创作实践和研究实践。其间,结体、用笔、章法或会新变,点、线、面、黑、白、灰的运用或会新创,特色、风格、流派或会新出,但上述两点,一直具有稳定或超稳定性。清代的书法变局源于一个“碑”字,这是其表,而深层的原因一方面是清代的文字狱等大生态带来的学术文化界的变化、士人心态的变化:讳今避今而复古崇古的思潮大盛,托古言事、借古喻志成了文士的唯一通道。史学、考据学、朴学、金石学大行其道,考据的对象细分空前,书法当然也裹挟其中,突出表现便是“碑学”大盛,杂以“民间”意识的出现。毫无疑问,这种时事、学术杂糅一体的思潮,既符合当时士人的实际情形,又契合他们的价值取向、学术取向和审美取向,比如对于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来说,另一方面,也是书法久而求变、久而生变的时代必然,内里有其深刻的时代逻辑和专业逻辑。自此,碑学鼎兴,乃至绵延至今。由此产生的碑、帖之争,由此生发的孰优孰劣相较,由此出现的何为复古主体争议,由此也提出我们立论的文人为主线的文化书法价值意义该如何认识。
  其一,如何总体评估碑书价值。有清一代,论及碑书的书家、书法批评家大都是碑书的粉丝、拥趸,从傅山之大赞汉碑隶书的朴拙、自然、天趣,到陈奕禧、何焯对北碑的激赏,阮元对南北碑书分派的研究,直至康有为试图成系统地为碑树碑立传,无不如此。从文化复古、追求传统书法的谱系和精神价值角度看,特别是从丰富发展书法生态的角度看,清季碑学兴起,功在千秋。从此,碑、帖一起,比肩、批量进入中国书法史的大雅之堂,从此,书法中国愈益丰满厚重。但问题也随之出现,当时事情绪压倒性地泄入或渗入书事,当矫枉过正成了时尚,当崇碑并抑帖、卑唐并举,这就从一定程度上摧裂着、颠覆着文化书法的传统。



唐 颜真卿 颜家庙碑 局部

  其二,书学研究的泛时政化、形而上学化、情绪化随着尊碑而出现,一定程度上抑制和破坏着书法发展和文化书法精神延续。康有为《广艺舟双楫》充满才气和学术识见,但正如众多论家所言,其中存在着较明显的考据不足、学术准备不足还有书法创作实践及书法研究功底不足的弊端,颇有硬伤。而泛时政化、情绪化又推波助澜地使之提出“抑帖”“卑唐”,失却客观公正的科学研究精神,导致片面性,以至于导致一种言必尊碑、逢碑必尊的盲从风气,以及对“无名氏”们的盲目礼赞。说到对“民间”书者的礼赞,不能不提傅山。傅山在中国书法史上占领一席之地,毋庸置疑,但是,他在泛政治化、非专业化、情绪化及形而上学化上,同样未能“免俗”,包括他的著名的“四宁四毋”说,一样有其疵误,同样受到批评家的诟病与批评。
  其三,碑书与帖书,碑学与帖学,文士与民间,知名与无名,等等之间,是有一条泾渭分明的鸿沟,还是主流与支流?是只有一条主线,还是有两条或多条主线?这是考察中国书法史的一个关键,也是本文所立论的以文人书法为主线的文化书法史的关键。在康有为等论者看来,这是判然有别的,因此他们才会有尊碑而抑帖、卑唐以及“宁……毋……”公式的出炉。而认真检索中国历代书法发展的线索,我们会十分清晰地发现,几乎在各个历史时期里,各个层面上,都是文人书法、文化书法在起主导、主流作用。帖书、帖学自不必说,皇家、文士书法实践自不必说,上文我们已然讨论。碑书、碑学,这是又一关键。一是由于年代湮迹,一是由于碑不署名,于是便有了许多不确定、不清晰、不明白。首先是碑书之总体上的刚劲雄强,跃入眼帘,的确给习惯了帖书的眼睛以强烈的感官刺激,冲击传统审美感受,一新风格,一新耳目,于是尊北碑、尊魏碑,尊汉碑、尊古碑,但细细考察,一些草蛇灰线便会逐渐淡出、定格。正如一些研究者指出,首先,碑之南北派之分牵强,南碑北碑并无明确的不同师承,总体而言它们都合乎传统中国书法大统;其次,碑因契刻而棱角分明,乃至雄健刚毅,又因时光之手,而染康氏等所激赏之古趣,与因熔铸而古朴、而表象异于帖书的金文同理,换言之,金石材料等的使用不同,也会造就观感、审美之别;再次,深入一步,碑书作者也并非一定是籍籍无名的草莽小民,无名并非“无名”。有传说有记载的首推李斯,刻石记碑,史上白纸黑字称祖其人,对此故实虽有讨论,但其中揭示的规律分明。李斯当然是高官高士,而最早的碑书就烙上文人书法印记。李斯没有落款署名,世代相袭,中国的碑书,不管是记功叙绩,还是悼亡追诔,大多不署书家姓名。但契刻书写的脉络、传统是清晰的,蕴含的逻辑是清晰的,这就是其中的文士的隐约而确定的身影。皇家、官家、巨商大贾们的各种碑刻,当然是各级各路文士手笔,即使民间,一样会延请当地最具文士资格身份者操刀执笔。历史上,韩愈是一位墓志铭文稿的好撰稿,试想,韩愈之文,会随便交由什么人去书写、契刻吗?同样,清人一力推崇的若干佛经、佛事碑书的书写契刻,会让随便什么信众去做吗?唐楷几位大家,不少都留下著名碑刻书迹,如颜真卿的《颜家庙碑》然。事实上,如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张怀瓘《书断》所记书家,不是帝王,就是士人,否则绝无可能入其法眼,正如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说“古之善画者莫非衣冠贵胄、逸士高人”,逸士者,民间山野文人之谓也。这些年追寻“大院”成热,我们看看南北各路“大院”,无论是北之王家大院、乔家大院,还是江浙皖等南之大院,闽南古宅大院,其中留下的刻、写书迹,都或出之官身,或是当地文士之手。江南园林亦然。因此可以说,碑书之所以有价值,其书家必是“高士”“逸士”,必是时之书家、时地之书家。因此我们说,中国书法,无论帖书还是碑书,都是文士书作,都是文化书作。
  有一点需要再三强调,古之文士,善书者,必是善读者,乃至饱学之士。书法是随同四书五经、策论文章配套的重要技能,同时也是修养,是人文底蕴。看看历史上十分著名的书法大家大师,几乎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职业书家”,李斯、王羲之如此,“颜欧柳赵”如此,张旭、怀素等也是如此,他们或官或士,或僧或道,但骨子里有一共性:都是文人,他们的书法,都是文士书法,都是文化书法逻辑链条上各自闪光的一环。



唐 李世民 温泉铭 局部

  还有一个考察纬度是书法品藻评骘。我们会发现,数千年书法批评史上,书法品评、书法美学的标准几乎是一把尺子,即同一套话语体系。品人如此,品书亦然。“五品”也好,“九品”也罢,评帖也好,品碑也罢,皇家也好,士人也罢,都在说相同的话,即都在熟用同一套文士们的书法观、艺术观,还有价值观、社会观。法、理、格、度、势、象、意,神、精、气、骨、筋、肉、血、脉、形、质、情、性,刚、强、雄、毅、能、力、浓、雅、工、功,柔、美、媚、妙、佳、淡、逸、散、润、和、熟、生、韵,如此等等,有人说是中国思维的发散式所致,也有人说,这是东方宇宙观广大包容所致,我看都是在中国文人的思路里腾挪踢跃,都是文人书法、文化书法的招数、路数。即如傅山、康有为之属,政治话语、家国道统有时影响他们的艺术评判,但往往激进昂奋其表其外,文化文脉其里其内。看看他们的书作和书法评论、理论,当会一目了然,深嵌在骨髓里的文人气、文人味时时呼之欲出。这就是文人书法、文化书法的精气神所在、价值所在。
  当然,我们承认并尊重纯技法成就的大家、名家,承认并尊重民间有高手,但是,我们要说,一般而言,靠纯技术可以成为大匠,但难成大家、大师。大匠也会成为大师,条件便是一个“文”字。没有文化素养、教养、学养的技术派,底蕴不足,驾驭书法结体、用笔、章法布局也许可以,但驾驭“字外功”“字外艺”“字外义”时定会捉襟见肘,露出本相。同样,极少数就是极少数,个案就是个案,个案从未也不可能成为主流。几千年中,民间当然会出现史所未载的书法人才甚或天才,但绝不足以比肩、抗衡文士书法,不会动摇这一基本架构。这是中国文化值得研究的一个有趣现象:先秦散文必非诸子莫属,汉赋必称扬雄、司马相如,骚必屈原,而唐诗李杜,宋词苏柳,如此等等,就是那么一些文人,造就了中国文化史上一座座文化高原、文化高峰。这是铁的事实,世所公认。书法亦然。中国书法史的主流,就是本文一直在说的文人书法、文化书法,舍此无他,这也是铁的事实,一个迄今为止没有彻底揭盖的、少人言说的秘密,没有必要避讳,是“打开天窗”的时候了。这样做,不仅利好书法发展,对发展和传播优秀中华文化更大有裨益。一句话,崇碑可,贬帖不可,卑唐不可;讳言文人书法、文化书法为标志的中国书法主流价值断乎不可。



(本文作者系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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